低倍数空气泡沫发生器设计规范
发布日期:2020-11-11 08:17:01 | 浏览次数:194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主要用于扑救原油、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丙酮等B类的火灾,适用于炼油厂、化工厂、油田、油库、为铁路油槽车装卸油的鹤管栈桥、码头、飞机库、机场等。一般民用建筑泡沫消防系统等常采用低倍数泡沫消防系统。仓库失火后,先开启泡沫灭火系统,一段时间后再开启水喷雾灭火系统进行灭火。在设计过程中,设计单位与消防部门、业主、总承包商多次讨论该消防方案。由于大家都对泡沫喷淋后的水喷雾灭火效果存怀疑态度,普遍认为水喷雾会对泡沫灭火效果带来负面影响,考虑生产与安全、经济与消防的关系,经消防部门批准,业主同意,仓库内采用低倍数抗溶性水成膜泡沫灭火系统。

系统主要由泡沫液喷头、水流指示器、区域控制阀、湿式报警阀组、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液储罐等组成。当保护区内有火灾发生时,闭式喷头的玻璃球破裂喷水,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动作,报警后由压力开关启动消防水泵,当水流经泡沫液储罐时,小部分水流人储罐内,挤压胶囊,大部分水与泡沫液混合,形成混合液经管道从已开放的喷头喷出。
低倍数空气泡沫发生器设计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颁布的规范,为了合理地设计低倍数空气泡沫灭火系统,减少火灾损失,于1992年7月1日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该设计规范涵盖了泡沫液的选择、储存和配制,系统型式的选择,储罐区泡沫灭火系统设计的一般规定,储罐区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储罐区液下喷射泡沫灭系统的设计,泡沫喷淋系统,泡沫泵站, -般规定,泡沫消防泵和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液储罐,泡沫产生器,阀门和管道等方面规范。
川安消防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康美镇源丰路8号
电话:17359969976
手机: 17359969976
传真: 0595-86028119


